《南通市市区新建成品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》11月8日起实行
南通市市区新建成品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将于11月8日起正式实施,旨在规范成品住宅室内装修行为 ,保护购房户合法权益,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。该办法由市住建局等部门联合印发。
近日,市住建局等部门印发《南通市市区新建成品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》 ,将于11月8日起正式实行 。 南通市市区新建成品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,规范成品住宅室内装修行为,保护购房户合法权益 ,根据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、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等制定本办法。
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,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办法第五条行为的,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行为的 ,或者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、第八条 、第九条规定行为的,应当即制止;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,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。